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,怎么办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7-10-16 10:07)    点击:413

 

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,怎么办?

 

二十一条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,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,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,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:

(一)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;

(二)利息;

(三)主债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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